2021年2月1日起
医保卡实现跨省使用的时间可以从2021年2月1日起算。这一天,27个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实现了互联互通,并启动了试运行。这意味着 从2021年2月1日起,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可以在这些省份实现医保卡的跨省结算 。
此外,2023年1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施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新政策带来了多项利好,包括外地看门诊更多地方医保能直接报销、备案后回老家看病也能直接用医保结算、外地急诊抢救可不用备案、出院前还能补办备案以及长期跨省居住一次备案长期有效等。
2024年12月,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启动,医保个人账户打破地域限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目前,已有31个地区(统筹区)开通了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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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起,27个试点省份实现了医保卡的跨省结算,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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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医保卡的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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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启动,使得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跨省使用。
因此, 医保卡在2021年2月1日起已经可以实现跨省结算,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医保卡的跨省使用将会更加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