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万元
重庆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如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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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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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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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8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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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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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7%,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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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4.7万元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是基于2024年的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随政策更新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