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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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从202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模式省级统筹,逐步实现预算管理、基金调剂、参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机制、经办管理“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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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政策统一 :从2024年起,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一制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等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参保人员享受更加公平、一致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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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调剂制度 :设立省级统筹调剂基金,每年按一定比例从各地基金收入中筹集,用于调剂各地基金余缺,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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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政策统一 :统一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逐步统一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年限等,实行费率与支付水平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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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 :70周岁以下退休职工全省统一定额划入100元,70周岁以上全省统一定额划入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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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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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由2023年的200、400、800元降为200、4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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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院由2023年的75%、65%、55%提高到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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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年度限额:由2023年的2000元增加到5500元。
- 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省级统筹,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减轻农村和贫困地区居民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