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退休人员的大额救助费用是从 每月的养老金中直接扣除 的,扣除标准为 每月30元 。这一规定自2021年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退休人员每月需要缴纳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是36元,但自2021年月起,为了减轻退休人员负担,这一费用调整为每月30元。
此外,根据《天津市关于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意见》,参加天津市城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大额医疗救助费实行按月缴费,参保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之月开始,按月缴纳城职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在职人员每季度首月每月缴纳21元,其余月份每月缴纳22元;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每月缴纳30元。
因此,对于天津市退休人员来说,大额救助费用是每月从养老金中扣除的,扣除金额为30元。这一政策旨在帮助退休人员应对可能的高额医疗费用,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