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每人每年300元 。这一限额适用于所有参加郑州市居民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且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此外,对于“两病”患者(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高血压),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统筹基金限额为每月40元(合计480元/年),并且这一费用也不计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和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统筹待遇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且限当年使用,不结转、不累计。普通门诊统筹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充分利用门诊统筹待遇,合理使用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