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医保二次报销的比例和要求如下:
-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
- 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 在职职工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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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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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第一次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 二次报销的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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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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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 最高支付限额 :
- 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
综合以上信息,北京市职工医保二次报销的比例主要依据医疗费用的金额和医疗机构的级别进行分段计算。对于5万元以内的费用,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此外,在职职工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也有具体规定,且住院累计报销限额为30万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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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二次报销时,建议参保人员先了解具体的医疗费用金额和医疗机构级别,以便准确计算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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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