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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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为70%,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门诊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且报销额度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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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为85%,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门诊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且报销额度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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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和急诊费用 :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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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住院报销比例超过85%,最高可达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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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住院报销比例超过90%,最高可达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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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住院报销比例为78%(区属三级定点医院)。
- 补充医疗保险 :
-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具体报销比例由单位选择。
这些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适用于北京市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建议根据个人所参加的医保类型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了解相关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