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报销额度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以下是一些主要信息:
- 普通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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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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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 大病门诊费用 :
- 对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支付比例为75%,没有起付限。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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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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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级医院为例,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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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住院医疗,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在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医疗,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医疗,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在市级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起付线为11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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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结算年度内所发生的符合医保住院报销项目的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报销累积限额为15万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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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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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参保居民门诊(急诊)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连续参保的本市居民医保两年及以上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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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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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者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