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属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部分 。中央《决定》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具体来说,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此外,虽然目前的政策放开的是二孩政策,但生三个孩子并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只是需要经过计生局的批准。
因此,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来看,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在计划生育政策框架内的,旨在通过调整生育政策来适应人口形势的变化,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