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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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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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年度累计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年度限额400元。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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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11种) :在职报销89%,退休报销91.2%,居民医保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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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27种) :在职报销80%,退休报销85%,居民医保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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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 :每增加一个慢病病种,支付限额增加原限额的50%,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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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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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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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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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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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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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部分报销85%,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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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部分报销8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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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部分报销85%,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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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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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部分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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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部分报销85%,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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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部分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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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医药费用限额为24万元。
- 大病保险 :
- 自费超1.2万元分段报销 :60%-75%,年度限额30万元。
- 其他 :
- 门诊共济 :在职职工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
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