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慢病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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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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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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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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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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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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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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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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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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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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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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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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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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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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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病(非高危):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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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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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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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诊疗费:15元中医保可报销13元,个人承担2元,余下符合医保目录的检查和药费85元按比例报销75%(个人承担21.25元),医保共计承担76.75元,个人一共承担2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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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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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特殊病种医疗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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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医药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5%,再按比例支付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