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医保统筹报销政策有以下几个主要变化:
- 集中征缴期 :
-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在此期间缴费的,2025年全年可享保障。超过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前3个月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 缴费标准 :
- 2025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在集中征缴期间缴费的,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新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集中征缴期间缴费的,但在次年6月30日前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个人缴费标准也是400元/人,但会设置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如果在次年6月30日后参保的(新生儿除外),需要缴纳个人缴费400元/人加上财政补助的全部金额,同样会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 财政补助 :
- 2025年度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
- 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
- 从2025年起,国家对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当年没有报销,次年即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如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次年清零基金零报销激励额度。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四年的,第五年起就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额度,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激励额度每年不低于1000元。断保后激励金额可保留,断保后再参保,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是可以叠加享受的,两种激励措施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 门诊共济保障 :
-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精神,广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包括起付标准、支付限额、支付比例和药店购药待遇等。
- 特殊病种门诊直接结算 :
- 从2024年12月1日起,广西增加了5个病种(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使得取得相关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开通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后,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这些政策变化旨在提高医保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并激励更多人连续参保。建议广大参保人员关注政策细节,及时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以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