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外地就医是能够报销的 。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方式和注意事项:
- 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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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直接结算,不需要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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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 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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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要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进行备案,备案手续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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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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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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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
- 急诊和抢救 :
-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 委托代理 :
- 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本人不能来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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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前,建议先了解并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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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时,注意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医疗费用的票据和证明材料,以便后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