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门诊拿药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 在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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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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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 特殊病种门诊 :
- 参保患者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资料以及《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 少数试点地区 :
- 有少数地方正在试点“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在这些试点地区,合作医疗购药可能存在一定的报销机会,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合作医疗门诊拿药在特定条件下(如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特殊病种门诊、试点地区)是可以报销的。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