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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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销比例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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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至50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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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至10000元: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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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为95%。
- 特殊项目及药品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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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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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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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报销比例为70%。
- 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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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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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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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异地就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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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时,在省内其它统筹地区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在省外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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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时,省内其它统筹地区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5%;在省外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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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时,门诊和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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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应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门诊和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特殊病和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抚州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较为详细,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特殊项目及药品等多个方面,并且考虑了不同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手续的影响。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详细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