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如下:
- 临时异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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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入院后3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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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在开通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者个人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省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与医疗机构结算;在未开通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参保者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 需持有新型社会保障卡 :
- 参保人需持有新型社会保障卡(即第二代社保卡)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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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通常分为完全报销、部分报销和不报销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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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特殊疾病门诊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为起付线不设,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每人每年200元,糖尿病每人每年300元,同时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每人每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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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联网结算,若系统等原因无法联网结算,需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申请手工报销。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具体年度报销限额为统账结合在职人员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单建统筹在职人员670元,退休人员835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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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市内就医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时可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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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政策范围的药品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无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建议您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医疗保险办公室或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