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5新标准如下:
- 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艾滋病、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基因1b型)、丙型肝炎(非基因1b型)、布鲁氏菌病、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轻型、血友病中型、血友病重型、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癫痫(未成年人)、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未成年人)、康复治疗(未成年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
其他门诊慢特病:一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
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Ⅰ类病种限额标准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Ⅱ类病种限额标准为每个季度650元。Ⅰ类各病种待遇、Ⅰ类和Ⅱ类病种待遇可兼得,但同一病种下细分病种待遇不可兼得。参保人员评定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Ⅱ类病种的,限额标准为每个季度750元。
- 120急救车上紧急救治 :
- 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须含治疗费收费项目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按60%比例报销。
- 住院报销比例 :
- 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于门(急)诊抢救、住院等情况下,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8万元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补偿比例: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支付比例为60%;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支付比例为65%;超过10万元的,支付比例为70%。
- 普通门诊待遇 :
- 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其中一般诊疗费每次支付比例为80%。
- 急诊抢救待遇 :
- 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须含治疗费收费项目的)由统筹基金按60%比例报销。
- 两病门诊待遇 :
- 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采取药物治疗并经备案后可自愿在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医保待遇。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最高限额:高血压年度限额200元;糖尿病年度限额400元。报销比例:65%。
- 个人缴费标准 :
- 2025年沈阳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40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60元。
这些新标准旨在提高沈阳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并确保医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