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天津的医保政策中, 一个参保居民只能绑定一个三甲医院,并且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如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或本市三级专科医院(含海河医院)门(急)诊就医时,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不受选定机构限制。此外,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也表明,费用是在出院或转院后进行报销,且通常只能选择一份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不能重复报销或第二次报销。
因此, 天津医保的两个三甲医院报销不能一起 。参保居民在就诊时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三甲医院进行绑定,并在该医院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如果需要去其他三甲医院就诊,需要先变更绑定医院,且费用需自费。在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时,也只能选择一份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不能重复报销。
建议参保居民在就诊前了解并确认绑定的三甲医院,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