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 :
- 报销比例为60%。
- 乡镇卫生院 :
- 报销比例为50%-70%。
- 县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30%-50%。
- 二甲医院 :
- 报销比例为30%。
- 三甲医院 :
- 报销比例为20%-30%。
- 特殊病种和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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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且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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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住院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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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在8000元或低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50%,高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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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Ⅰ类医疗机构(如省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50%-60%;省级Ⅱ类医疗机构(如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补偿比例为50%-60%。
- 门诊统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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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不低于400元,补偿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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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每年不得超过5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