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职工医保门诊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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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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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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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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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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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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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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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00元。
- 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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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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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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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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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20%。
- 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
- 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但尚未超过本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按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支付。
综上所述,江西省宜春市职工医保门诊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是否退休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医疗机构等级和个人身份(在职或退休)来确认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