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4年统筹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 职工门诊统筹报销限额 :
- 自2024年起,长春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提高500元,达到2500元。
- 取消起付线 :
- 取消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的起付线,群众在门诊就医能“起步就报销”。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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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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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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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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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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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报销比例70%。
-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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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达到47种,报销70%,每年最高报销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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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保障病种达到55种,按住院比例报销。
- 住院保障 :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平均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叠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每年最多能报销70万元。
- 失能照护保障 :
- 符合照护保险条件的,入住定点照护机构每月最高可报销2889元,居家照护服务每月最高可报销672元。
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和年长者,预计将为长春市参保群众减负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