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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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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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60%,年额度300元/人。
- 门诊慢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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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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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65%,按季度结算。
- 普通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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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相应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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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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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00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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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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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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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 生育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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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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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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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不低于2000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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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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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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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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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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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一降一提高”政策,即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医疗救助 :
-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南阳城乡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