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医保门诊统筹额度确实有所提高。具体调整如下:
- 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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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的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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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 起付标准 :
- 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80元、50元、30元,参保职工年度起付累计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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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55%、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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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60%、65%、70%。
这些调整将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他们的医保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