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医保卡已经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自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三地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此外,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因门诊慢特病就医也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应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这一政策变化为京津冀地区的参保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减少了他们因异地就医而产生的经济压力和时间成本。通过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报销,从而减轻了资金压力。同时,这一政策也促进了京津冀地区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政策协同、标准协同和服务协同,推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