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职工医保 是可以 补缴的。补缴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征缴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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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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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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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登记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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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1份。
补缴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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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交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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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享受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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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和时间,并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