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医保的统筹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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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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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若不足1500元,需个人全额支付;若超过1500元,则超出部分可报销60%。
- 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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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和封顶线 :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的起付线为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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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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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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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3%,在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8%;退休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8%,在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83%。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
- 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是解决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费由统筹基金支付,赔付范围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符合医保目录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理赔比例为9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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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建议参保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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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 :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等级,以最大化报销比例。三级医院虽然报销比例略低,但医疗资源更丰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低且报销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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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考虑购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以应对超出基本医保支付限额的费用。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参保职工更好地了解福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