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的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如下: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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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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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难产) :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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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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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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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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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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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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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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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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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 :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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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复通 :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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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护理假 :20天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 ÷ 365 × 按规定享受的津贴天数。
- 生育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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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 :限额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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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难产) :限额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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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顺产 :限额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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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难产) :限额3910元
生育医疗费凭据报销并实行总额控制。正常生产的,报销标准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女职工正常生产医疗费人均支出额的80%。难产和剖腹产的,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女职工难产和剖腹产医疗费人均支出额的80%。产前检查费限额报销500元。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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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 :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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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 :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50%
- 其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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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300元(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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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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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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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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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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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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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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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生育津贴约为158天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 ÷ 365,加上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25%,难产或多胞胎50%)和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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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难产) :生育津贴约为173天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 ÷ 365,加上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25%,难产或多胞胎50%)和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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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生育津贴天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其他补贴相应增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