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山西女职工生育期间享有的产假权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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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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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山西省额外奖励60天产假,因此山西女职工实际可享受的产假天数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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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与多胞胎 :难产时,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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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 :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综上所述,山西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的总产假天数为15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和山西省额外增加的60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