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医保统筹额度在2024年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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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筹资标准 :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 1030元 ,其中人均财政补助达到6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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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95元,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划转,参保群众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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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20元提高到300元,支付范围由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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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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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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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青海省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的经济负担,并优化医保服务。建议关注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