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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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从原来的90%调整至85%),个人支付比例为15%(从原来的10%调整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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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从原来的85%调整至80%),个人支付比例为20%(从原来的15%调整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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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75%(从原来的80%调整至75%),个人支付比例为25%(从原来的20%调整至25%)。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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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从原来的75%调整至80%),个人支付比例为20%(从原来的25%调整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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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从原来的60%调整至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从原来的30%调整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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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5%(从原来的60%调整至65%),个人支付比例为35%(从原来的35%调整至35%)。
这些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五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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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在三级医院住院时,报销比例较高,个人支付比例较低,建议优先考虑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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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在一级和二级医院住院时,报销比例较高,个人支付比例较低,也适合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