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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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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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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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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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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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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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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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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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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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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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为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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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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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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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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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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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