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如下:
- 门诊统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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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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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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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60%;二级及以下相当规模定点医院起付标准每次30元,支付比例60%;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每次50元,支付比例50%;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提高1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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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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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职工第二次及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因同种疾病30日内二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不再负担起付标准费用。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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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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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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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直接结算,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执行参保地就医待遇标准,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 重特大疾病住院 :
- 将儿童白血病等33个住院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在限额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职工高于城乡居民5个百分点。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支付比例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9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职工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