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家庭共济 ,这意味着无论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同一省份内的哪个城市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均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药店购药费用或居民医保缴费等。
此外,有31个地区(统筹区)已开通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包括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和甘肃省的部分地区。
具体到河南省,近亲属如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家庭成员的医保参保情况,选择合适的共济方式,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操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