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保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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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每年报销额度为15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为50%,二级医院为60%,一级医院为70%,起付线三级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50元,一级医院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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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每年报销额度为2000元,报销比例与在职人员相同。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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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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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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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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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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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 门诊慢特病 :
- 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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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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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在海南的,可以在海南享受医保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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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在其他省区的,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不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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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 :通过个人承诺制方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结算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降低20%。
综上所述,海南社保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较为详细,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等不同医疗费用类型,并且对于备案和未备案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也有不同的报销政策。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最大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