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具体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以及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等。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 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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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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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
- 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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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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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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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
- 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确定。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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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金额 = 5000元 × 2% =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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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金额 = (5000元 + 100元)× 9% = 450元。
假设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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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 8000元 × 60% = 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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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金额 = 4800元 × 2% = 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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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金额 = (4800元 + 100元)× 9% = 459元。
统筹基金金额
统筹基金的金额取决于实际医疗费用的支出和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例如,如果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0元,则起付标准为10000元。
建议
由于统筹基金的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建议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缴费比例、基数和起付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