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异地就医门诊 能 报销。根据相关政策,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时,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并享受参保地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的政策。此外,对于长期居住在异地并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
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
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
患者在异地就医时,应当先缴纳医疗费用,然后持有就医凭证和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前,一定要先在参保地进行备案,否则不能进行刷卡直接结算。对于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费用,暂时还不可以直接结算,但普通门诊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综上所述,黑龙江异地就医门诊是能够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结算。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