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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的医保体系中 仍然存在个人账户 ,并且该账户具有以下特点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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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共济 :河南省作为国家医保局“医保钱包”的试点省份之一,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保钱包”跨省为近亲属共济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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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代缴居民医保费 :自2024年10月11日起,河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本省范围内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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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计入方式调整 :在职工医保改革中,河南省调整了个人账户的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但个人账户前期积累的资金仍然归个人所有。改革后,个人账户的资金更多地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综上所述,河南省的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存在,而且功能得到了进一步扩展,既可以通过“医保钱包”进行跨省共济,也可以用于代缴居民医保费,并且个人账户的资金仍然归个人所有,并用于门诊共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