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村卫生室和卫生所 :
- 报销比例:60%。
- 镇卫生院 :
- 报销比例:40%-60%。
- 二级医院 :
- 报销比例:30%-40%。
- 三级医院 :
- 报销比例:20%-30%。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 门诊观察 :
- 每日最多报销30元,每年最多报销1000元。
- 门诊大病 :
- 报销比例:50%,特定病种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等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 住院报销 :
-
乡镇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
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
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
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
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 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 :
- 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
- 特殊人群 :
-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