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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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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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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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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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9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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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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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即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 :
- 超过6000元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就诊医疗机构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与年度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 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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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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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25%。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