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的医保账户返款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的规定,山西省退休人员的医保账户每月返款金额为 85元 。这一调整意味着,无论个人的养老金水平如何,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的医保返款金额都是统一的。
这一变化是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与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15号)来实施的。通知明确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方式由原先的按个人养老金比例返款,改为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即每人每月85元。
因此,对于山西省的退休人员来说,每月的医保卡返款金额为85元,一年总计1020元。这一政策调整旨在简化医保账户的管理,并确保所有退休人员能够公平地享受到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