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 普通门(急)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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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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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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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400元。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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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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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根据病种设定,具体比例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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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分别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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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按60%报销(特困人员为7000元起付,按65%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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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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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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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高血压300元。
建议在就诊时,尽量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注意累计个人负担费用,以便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