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脱贫户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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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最高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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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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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最低为30%。
- 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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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 :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且取消报销额度封顶线。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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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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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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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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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
-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 :
- 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和80%。
- 医疗救助的兜底作用 :
- 监测对象 :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和80%。
- “三重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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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实现困难群众在基本医保上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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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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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作用,使监测对象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和80%。
综上所述,广西脱贫户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住院时,享受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且还有医疗救助的兜底保障。建议脱贫户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