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统筹账户的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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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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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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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1000元、1200元;退休人员分别为800元、1000元、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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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023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1万元。
- 门诊大病或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
- 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还可以按规定报销80%。
- 其他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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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居民 :连续参保不满三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含大学生)设置三十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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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医保政策对困难群体进行倾斜,具体支付限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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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0元和5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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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是否首次住院有所不同,最高支付限额为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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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 :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超过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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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非本市户籍居民和困难群体需注意具体的支付限额和政策倾斜。
这些限额和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合肥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