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
山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额度自2024年起 调整为300元 。具体待遇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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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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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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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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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元/次,支付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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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参保居民在门诊使用乙类药品时需先行自付5%,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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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居民,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按照参保地待遇直接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比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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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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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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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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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为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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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型糖尿病患者为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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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36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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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疾病 :4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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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执行全省统一准入(退出)标准和基金支付范围,省级制定待遇指导标准,于2027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统一。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提高山西省城乡居民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并促进分级诊疗和基层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