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
- 在职职工 :
-
起付标准:200元
-
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50%
-
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
年度支付限额:1200元
- 退休人员 :
-
起付标准:150元
-
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60%
-
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
年度支付限额:1500元
根据以上政策,在职职工在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且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200元以上部分,可以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为1200元。因此,在职职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报销1200元。
建议:
-
在职职工在就医时,注意医疗费用要超过起付标准,才能开始报销。
-
尽量选择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