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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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 :每月40元,全年共计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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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 :每月50元,全年共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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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每月60元,全年共计720元。
这些标准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并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津政办规〔2021〕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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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情况,了解每月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金额,并合理规划医疗费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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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国前老工人,由于其划入金额较高,可以更好地应对医疗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