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新规如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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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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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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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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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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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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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以下按90%报销,18万元以上按80%报销。
- 最高限额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5万元。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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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 :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1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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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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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退休人员18万元以下按90%报销,18万元以上按80%报销。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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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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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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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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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报销70%,2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报销75%。
- 其他注意事项 :
- 联网结算 :2024年度发生住院的已联网结算的不再报销,未联网结算的需要提供住院证、出院证、住院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及与发票相对应的费用汇总等相关材料。
这些新规旨在提高医保报销的覆盖率和效率,减轻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