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黑龙江省的异地就医门诊 能够 报销。具体规定和流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从2018年开始,黑龙江省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
-
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并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
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其中,费用超过1万元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90%,超过2万元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95%。
-
报销限额为个人账户内余额,不足部分需要自费。
- 报销流程 :
- 患者在异地就医时,应当先缴纳医疗费用,然后持有就医凭证和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 未备案情况 :
- 未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突发急诊(抢救)、外伤(无第三方责任)的临时外出参保人员,只能个人现金垫付,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时间长、报销手续繁杂。
- 其他注意事项 :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手工报销是两种结算方式,正常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应在就医地刷卡直接结算,但遇到院端刷卡报错等特殊问题无法正常结算时,是可以现金垫付,拿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的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结算。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