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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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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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支付限额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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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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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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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报销55%。
- 退休人员特殊待遇 :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原来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调整为高10个百分点,最高可报销70%。
综上所述,云南省退休职工在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及住院报销比例均有所调整,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需要根据实际就诊医院级别和个人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建议退休职工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确保能够充分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