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职工医保的统筹额度根据 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 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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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 ,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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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 ,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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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 ,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此外,对于普通门诊的统筹支付,也设定了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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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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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缴费人员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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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缴费人员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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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缴费人员为2000元。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个人的参保情况,确认具体的医保统筹支付额度。